第 723 條
✓ 原文已驗證
官方原文
電動起重機、吊車、單軌吊車及所有滑軌之用電設備或器具配線及裝設,應依本節規定辦理。
本節所稱懸掛電纜,指專供電動起重機、吊車、單軌吊車及所有滑軌用之可撓單芯電纜或多芯電纜。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一般
白話摘要
這條是「起重機與吊車類設備」整節規定的開宗明義條文,做兩件事:
- 適用範圍宣告:凡是電動起重機、吊車、單軌吊車,以及所有滑軌的用電設備、器具,它們的配線與裝設,都要照「本節」(即起重機與吊車專章)的規定來做。
- 名詞定義:明確界定「懸掛電纜」是什麼——指專門供這些移動式吊運設備使用的可撓單芯或多芯電纜。
實務重點
- 看到工地或廠房裡的天車(行車)、單軌吊、滑軌供電系統,配線設計就不能只套用一般固定配線的條款,要回到本節的專屬規定。
- 「懸掛電纜」之所以特別定義,是因為這類設備會移動、伸縮、彎折,所以用的是「可撓」電纜,而不是固定敷設的硬質導線;後續本節對它的支撐、防止過度拉扯等要求,都是針對這個移動特性而來。
- 定義裡點出「單芯或多芯」皆可,代表實務上依電壓、相數、控制需求選用對應芯數的可撓電纜都在規範涵蓋內。
注意事項
- 本條本身不含任何數值或施工尺寸,純粹是範圍界定與用語定義,真正的施工細節要看本節後續各條,請勿把本條當成完整裝設依據。
- 設計時先確認設備是否落入「起重機、吊車、單軌吊車、滑軌」這四類,確定適用本節後,再逐條檢核移動式供電的配線、支撐與保護要求。
- 「懸掛電纜」是本節的關鍵術語,後續條文若提到此詞,一律以本條定義為準(專供上述設備、可撓型)。
本站技術註解純屬學理探討與工程設計參考。實務施工、安檢通過標準與責任,一律依台灣電力公司及當地主管機關(技師公會、能源署等)之最終解釋與審查為準。條文現行性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