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98 條
✓ 原文已驗證
官方原文
隧道、礦坑等場所之金屬導線管及電纜金屬被覆應採用第三種接地。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高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隧道、礦坑這類場所裡,所有的金屬導線管和電纜的金屬被覆層(金屬外皮、鎧裝層)都必須做第三種接地。重點就一句話:把這些金屬外殼接地,避免它們因為絕緣劣化或故障而帶電傷人。
為何這樣規定
隧道、礦坑屬於潮濕、封閉、人員密集且難以快速逃生的環境,一旦金屬導線管或電纜被覆因故障感應或漏電而帶電,作業人員在這種狹窄潮濕空間觸電的風險與後果都比一般場所嚴重。把金屬部分確實接地,可在故障時提供故障電流回路、促使保護裝置動作,並降低金屬外殼對地電位差,保障人身安全。
實務重點
- 接地對象:兩類金屬部件都要接
- 金屬導線管(管路本體)
- 電纜的金屬被覆(外皮鎧裝、金屬遮蔽層等)
- 接地等級:採用「第三種接地」。第三種接地的具體電阻值與施工要求,依本規則接地相關條文(接地工程章節)規定辦理,本條不另列數值。
- 連續性:金屬導線管沿線各段、各接續處要維持電氣連續,管段間若有絕緣或鬆脫接頭,需做跨接(bonding)確保整條管路為同一接地系統,否則接地形同虛設。
注意事項
- 本條只規範「採用第三種接地」這項要求;第三種接地的接地電阻標準、接地線線徑、接地極做法等,務必回去查本規則接地相關條文,不要憑印象套數字。
- 潮濕環境下接地連接點易腐蝕,端子、夾具與跨接線應選耐蝕材質並定期檢查,避免接地電阻隨時間劣化。
- 電纜被覆接地時,注意金屬遮蔽/鎧裝的接地端點處理,確保與接地系統可靠搭接。
- 本文為工程技術說明,非法律意見;實際合規認定仍以主管機關與完整法規條文為準。
本站技術註解純屬學理探討與工程設計參考。實務施工、安檢通過標準與責任,一律依台灣電力公司及當地主管機關(技師公會、能源署等)之最終解釋與審查為準。條文現行性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