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8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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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攝影棚或製片廠之帶電部分封閉及防護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帶電部分應加以封閉或防護,以防止人員及物體意外碰觸。
二、所有開關應為可外部操作。
三、變阻器應裝設於可封閉所有帶電部分之箱體或箱櫃內,僅外露操作把手。
四、場燈開關、外景燈光控制盤、多組接頭連接器及插座箱之載流組件應封閉保護或裝設於人員不會意外碰觸之處。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高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這條專門針對攝影棚/製片廠的用電設備,要求把所有「帶電部分」包起來或加防護,避免人或物意外碰到觸電。攝影棚現場人員多、線路臨時拉設、燈具負載大,所以對帶電裸露的管制特別嚴格。
實務重點
- 帶電部分要封閉或防護:任何會帶電的端子、母線、接點都不能裸露,要用箱體、外殼或隔板把它包覆,防止人員與物體碰觸。
- 開關須可外部操作:操作開關時人不必把手伸進帶電的箱內,從外部就能切換,降低操作觸電風險。
- 變阻器(調光用變阻器)裝在箱體/箱櫃內:把所有帶電部分封閉在箱內,只把操作把手露在外面,操作者接觸到的只有把手而非帶電件。
- 場燈開關、外景燈光控制盤、多組接頭連接器、插座箱:這些載流組件要封閉保護,或裝在人員不會意外碰觸到的位置。
注意事項
- 攝影棚常有臨時佈線與頻繁插拔,連接器與插座箱是最容易裸露帶電的地方,設計與施工時要確保外殼完整、無破損裸露點。
- 「可外部操作」是設計重點,選用開關設備時要確認操作介面與帶電部分隔離。
- 變阻器把手以外的帶電件一律封閉,維修開箱時務必先斷電。
- 本條只規範「封閉與防護」的原則,未在原文給定具體間距或外殼等級數值;實際選用外殼防護等級與材料應另依相關規範與現場條件評估,不可自行臆測數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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