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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5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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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裝設舞台調光器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每組調光器之過電流保護裝置安培額定不得大於調光器額定電流一‧二五倍,且當供電給該調光器之電源開關或斷路器位於開路位置時,應能隔離所有非接地導線。 二、電阻型或電抗型調光器: (一)得裝設於電路之被接地導線或非接地導線。 (二)調光器設計為可啟斷調光器之輸入或輸出電路者,不得啟斷電路之被接地導線。但可同時啟斷全部導線者,不在此限。 三、自耦變壓器型調光器之輸入與輸出電路應共用被接地導線。 四、電子固態型調光器: (一)當調光器電源有被接地導線時,其輸入與輸出電路應共用被接地導線。 (二)調光器底座應與設備接地導線連接。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高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這條規範劇場/表演場所「舞台調光器」的保護與接線方式。重點在兩件事:一是每組調光器要有正確的過電流保護並能完整斷電隔離;二是依調光器型式(電阻型/電抗型、自耦變壓器型、電子固態型)規範被接地導線與設備接地該怎麼接、哪些線不能亂斷。

實務重點

1. 過電流保護與隔離(第一款)

  • 每組調光器的過電流保護裝置(保險絲/斷路器)安培額定不得超過該調光器額定電流的 1.25 倍。換算:保護額定 ≤ 額定電流 × 1.25。
  • 當供電給該調光器的電源開關或斷路器在開路(OFF)位置時,必須能隔離「所有非接地導線」。也就是維修斷電時,所有帶電相線都要被斷開,確保下游真的無電可作業。

2. 電阻型 / 電抗型調光器(第二款)

  • 調光器本體可裝在被接地導線或非接地導線上。
  • 但若調光器設計成可啟斷自身輸入/輸出電路,則不可單獨啟斷被接地導線(中性/接地線)——除非它能同時把全部導線一起斷開。避免出現中性斷而相線仍帶電的危險狀態。

3. 自耦變壓器型調光器(第三款)

  • 輸入與輸出電路要共用同一條被接地導線。因為自耦變壓器輸入輸出有共同繞組,被接地導線必須連續一致。

4. 電子固態型調光器(第四款)

  • 若電源側有被接地導線,輸入與輸出電路同樣要共用被接地導線。
  • 調光器底座必須與設備接地導線連接,確保外殼接地、防止漏電傷人。

注意事項

  • 選保護裝置時先確認調光器標牌額定電流,再以 1.25 倍為上限挑選保護額定,不可圖方便往上加大。
  • 設計斷路/隔離方案時,務必確認 OFF 狀態下所有非接地導線都被斷開,不能只斷單相。
  • 被接地導線(中性/接地)的連續性是本條核心——除電阻/電抗型在「同時啟斷全部導線」例外情形外,原則上不得單獨切斷被接地導線。
  • 電子固態型一定要把底座與設備接地導線確實連接,這是人身安全防線,施工驗收時應實測接地連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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