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5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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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劇院、電影院、電影製片廠及電視攝影棚之觀眾區、表演區及類似場所之配線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固定式配線應採用金屬管槽、包覆於五十毫米以上混凝土之非金屬管槽MI電纜或金屬被覆電纜。
二、可攜式開關盤、舞台燈光、舞台效果之配線及其他非固定式配線,使用可撓軟線或可撓電纜者,不得採用未絕緣之釘子固定。
三、非金屬被覆電纜、金屬被覆電纜、非金屬導線管得裝設於建築法規未要求防火結構之建築物。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高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這條專門管「劇院、電影院、電影製片廠、電視攝影棚」這類有觀眾區、表演區的場所配線。核心思路是:這種場所人潮密集、舞台設備又多又會動,所以固定配線要用高耐受度的封閉式做法,而臨時可動的舞台燈光、效果設備則對固定方式有特別限制。
實務重點
固定式配線(第一款) 只能用以下幾種之一:
- 金屬管槽
- 包覆於 50 毫米以上混凝土的非金屬管槽
- MI 電纜(礦物絕緣電纜)
- 金屬被覆電纜
重點是固定走線一定要被金屬或厚混凝土保護,避免外露的脆弱絕緣在這種高人流、高設備密度的環境受損。注意原文對非金屬管槽明確要求「50 毫米以上混凝土包覆」,這個數字不能少。
可動/臨時配線(第二款):可攜式開關盤、舞台燈光、舞台效果這類非固定配線,若用可撓軟線或可撓電纜,禁止用未絕緣的釘子去固定。舞台設備常拆裝移位,未絕緣釘子會刺穿或磨損絕緣層造成漏電、起火。
建築防火結構搭配(第三款):非金屬被覆電纜、金屬被覆電纜、非金屬導線管,可以裝設在建築法規未要求防火結構的建築物。換句話說,是否能用這些較簡易的配線材料,要先確認該建築依建築法規是否被要求防火結構。
注意事項
- 設計階段就要先界定「哪些是固定配線、哪些是舞台臨時配線」,兩者適用條款不同,材料選擇也不同。
- 固定走線選非金屬管槽時,50 毫米混凝土包覆是硬性條件,現場澆置厚度要查驗。
- 舞台燈光、效果線材的固定方式要在施工規範中明確禁用未絕緣釘子,改用合格的線夾、固定件。
- 第三款的適用前提是建築防火要求,需與建築專業/建築法規交叉確認,避免在要求防火結構處誤用簡易配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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