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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3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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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裝設X光設備電源電路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固定式及定置式之X光設備連接電源之配線方法,應依本節本款規定辦理本節本款未規定者,應依第一章至第四章之適用規定辦理。但由額定三十安培以下分路供電之設備,得透過專用之附接插頭及適用所裝設環境之電纜或可撓軟線供電。 二、可攜式、移動式及運送式之X光設備額定電流不大於六十安培者,得免使用專用分路。 三、線路及設備之運轉電壓超過六百伏特者,應依第八章之適用規定辦理。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中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這條在講 X 光設備(含醫療、工業檢測用)的電源電路怎麼接。重點是依設備的安裝型態(固定/可攜)和額定電流大小,決定配線方法與是否需要專用分路。

實務重點

1. 固定式 / 定置式 X 光設備

  • 連接電源的配線方法,優先依「本節本款」規定辦理;本節本款沒寫到的部分,回頭適用第一章至第四章的一般配線規定。
  • 例外:若是由額定 30 安培以下分路供電的設備,可以不用硬接配線,改用專用的附接插頭(plug)+ 適合該裝設環境的電纜或可撓軟線供電。也就是允許插頭插座方式取電,但插頭要專用、線要符合現場環境(耐熱、耐機械等視場所而定)。

2. 可攜式 / 移動式 / 運送式 X 光設備

  • 額定電流不大於 60 安培者,得免使用專用分路。意思是這類機動性設備可以共用既有分路,不強制拉專線,方便現場移動使用。

3. 高壓情形

  • 線路及設備運轉電壓超過 600 伏特時,要依第八章(高壓相關章節)的適用規定辦理。X 光本身產生高壓,但這裡指的是「線路及設備運轉電壓」,超過 600V 就升級適用高壓規範。

注意事項

  • 30A 與 60A 是分界點:30A 以下的固定式才可用插頭軟線;60A 以下的機動式才可免專用分路。設計選型時先確認設備額定電流,再決定供電方式。
  • 用插頭/軟線供電時,「適用所裝設環境」是關鍵字——醫療場所、工業檢測現場的環境條件不同,電纜或可撓軟線的選用要對應現場(受潮、機械損傷、移動頻率等)。
  • 「本節本款優先、再回適用第一章至第四章」的層級關係要記清楚,避免直接套一般配線規定而漏掉本條的特別要求。
  • 超過 600V 的部分本條只是指路到第八章,實際施工仍要依高壓章節的隔離、防護、間距等規定,不可只看本條。

本站技術註解純屬學理探討與工程設計參考。實務施工、安檢通過標準與責任,一律依台灣電力公司及當地主管機關(技師公會、能源署等)之最終解釋與審查為準。條文現行性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