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2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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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醫院、護理之家、長照機構、綜合診所、牙醫診所、醫務室、門診部及其他服務病患之醫療照護場所於經常電源供應中斷期間,應有供應最低限度照明、生命安全及依序斷電所需電力之能力。
重要電力系統之安全回路除依本節規定外,應符合第九章第一節規定。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高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這條規範醫療照護場所(醫院、護理之家、長照機構、綜合診所、牙醫診所、醫務室、門診部等)在「市電斷電」時,必須要有備援電力能力,至少能撐住三件事:
- 最低限度照明——讓人能看得見、能安全行動疏散。
- 生命安全——維持攸關病患生命的關鍵負載。
- 依序斷電所需電力——讓設備能按安全程序有秩序地關機/切換,而不是瞬間全黑硬斷。
第二段則明確:重要電力系統的安全回路,除了本節(本條所屬章節)規定外,還要再符合「第九章第一節」的規定,等於是把這類場所拉到更高一層的安全回路要求。
實務重點
- 設計核心是「備援電源」:現場必須規劃市電中斷時的供電來源與切換機制,確保上述三類負載不中斷或在容許時間內復電。
- 負載分類要先做:哪些屬於最低照明、哪些屬於生命安全、哪些是依序斷電負載,需在設計階段就分回路、分群歸類,這是後續備援容量與切換邏輯的基礎。
- 「依序斷電」是關鍵字:條文強調斷電要「依序」,代表設計上要考量負載的關機順序與過渡電力,避免突然全斷造成病患或設備風險。
- 雙重法規適用:安全回路不是只看本節,必須交叉比對第九章第一節的規定,兩邊都要滿足,設計審查時別漏掉第九章那一塊。
注意事項
- 本條只給出「能力要求」與「適用範圍」,沒有在本條文內明訂備援時間、容量、切換秒數等具體數值;這些細節須回到第九章第一節及相關章節查證,不要自行假設數字。
- 適用對象範圍很廣,連牙醫診所、醫務室、門診部都納入,設計小型醫療場所時別誤以為不適用。
- 這類場所屬人身安全攸關,備援電源、切換裝置與安全回路的設計與查驗務必從嚴落實。
本站技術註解純屬學理探討與工程設計參考。實務施工、安檢通過標準與責任,一律依台灣電力公司及當地主管機關(技師公會、能源署等)之最終解釋與審查為準。條文現行性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