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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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分路之非接地導線識別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用戶配線系統中,具有一個以上標稱電壓系統供電之分路者,每一非接地導線應於分路配電箱標示其相、線及標稱電壓。
二、識別得採用不同色碼、標示帶、標籤或具同等效果之方法。
三、引接自每一分路配電箱之導線識別,應有耐久標識設置於每一分路之配電箱內。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中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分路非接地導線識別:用戶配線有一個以上標稱電壓系統供電時,每一非接地導線要在分路配電箱標示其相、線及標稱電壓;識別可用色碼、標示帶、標籤等;識別方式要有耐久標識設於每一分路配電箱內。
實務重點
- 多電壓系統時逐一標相/線/標稱電壓。
- 識別方式(色碼等)+ 配電箱內耐久標識。
注意事項
- 多系統並存時,導線識別是防止維護人員誤接不同電壓系統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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