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15 條
✓ 原文已驗證
官方原文
金屬導線槽不得裝設於下列情形或場所:
一、隱蔽處所。但可供點檢者,不在此限。
二、易遭受重機械外力損傷之處。
三、發散腐蝕性物質場所。
四、第四百六十四條第一項規定之危險場所。但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五、潮濕場所。但製造廠家說明書指示適用者,不在此限。
金屬導線槽內裝設載流導線部分,不得加裝隔板分割成不同導線槽。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高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這條在規範**金屬導線槽(metal wireway)**不能裝在哪些地方,以及內部不能亂加隔板。簡單講,金屬導線槽是給導線走線用的金屬通道,但它不是萬用的,遇到看不到、會被撞、會腐蝕、會爆、會潮濕的環境就有限制。
實務重點
五種禁止/限制裝設情形:
- 隱蔽處所——原則上不能藏在牆內、樓板內等看不到的地方。但「可供點檢者」例外,意思是只要設計成事後能打開檢查、維護的,就可以裝。導線槽的特性就是要方便日後抽換、檢修,藏死了就失去意義。
- 易遭受重機械外力損傷之處——例如堆高機行經、重物撞擊區,金屬槽雖有一定強度,但不是設計來抗重機械衝擊的。
- 發散腐蝕性物質場所——金屬本體會被腐蝕,影響結構與接地連續性。
- 第464條第1項規定之危險場所(即爆炸性、易燃性氣體/粉塵等分類危險場所)——除非另有規定,否則禁用。這類場所要用專屬的防爆配線方式。
- 潮濕場所——原則禁止,但若製造廠家說明書明確指示該型號適用於潮濕環境,則可依說明書使用。
第二項——不得加隔板分割:
金屬導線槽內裝載流導線的部分,不可以再用隔板把它隔成好幾個獨立小槽。這牽涉到散熱與導線數量的計算基礎——導線槽的填充率、溫升設計是以整個槽斷面為前提,硬加隔板分割會改變散熱條件。
注意事項
- 「可供點檢」是隱蔽處所的關鍵判斷點,設計時要預留檢修開口與維護空間,不能事後封死。
- 潮濕場所與危險場所的例外,都必須有明確依據(廠家說明書、其他條文規定),不能自行認定,務必留存佐證文件。
- 危險場所部分要回頭對照第464條第1項的場所分類,再決定配線工法。
- 第二項是硬性規定,現場勿為了區分不同回路而在同一金屬導線槽內加裝隔板。
本站技術註解純屬學理探討與工程設計參考。實務施工、安檢通過標準與責任,一律依台灣電力公司及當地主管機關(技師公會、能源署等)之最終解釋與審查為準。條文現行性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跨法規交叉引用
- 引用 第 464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