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1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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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金屬被覆電纜彎曲時,不得使電纜遭受損傷,其彎曲處內側半徑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平滑金屬被覆:
(一)電纜外徑十九毫米以下者,其彎曲處內側半徑應為電纜外徑十倍以上。
(二)電纜外徑超過十九毫米,且在三十八毫米以下者,其彎曲處內側半徑應為電纜外徑十二倍以上。
(三)電纜外徑超過三十八毫米者,其彎曲處內側半徑應為電纜外徑十五倍以上。
二、鎧裝型連鎖金屬帶或螺旋狀金屬被覆之電纜彎曲處內側半徑,應為電纜外徑七倍以上。
三、金屬線被覆或金屬編織被覆之單芯電纜彎曲處內側半徑,應為電纜外徑十二倍以上;多芯電纜彎曲處內側半徑,應為電纜外徑七倍以上。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高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這條規定金屬被覆電纜在彎曲施工時,內側彎曲半徑不能太小,避免把電纜(尤其是金屬被覆層與內部絕緣)凹壞。規定方式是用「電纜外徑的倍數」當作最小內側半徑門檻,依被覆型式與外徑分級。
實務重點
依被覆型式記三組數字:
一、平滑金屬被覆(依外徑分三段):
- 外徑 ≤ 19 mm:最小內側半徑 ≥ 外徑的 10 倍
- 外徑 > 19 mm 且 ≤ 38 mm:≥ 外徑的 12 倍
- 外徑 > 38 mm:≥ 外徑的 15 倍
二、鎧裝型連鎖金屬帶或螺旋狀金屬被覆:
- 一律 ≥ 外徑的 7 倍
三、金屬線被覆或金屬編織被覆:
- 單芯電纜:≥ 外徑的 12 倍
- 多芯電纜:≥ 外徑的 7 倍
口訣:平滑被覆越粗管彎曲半徑倍數越大(10/12/15);鎧裝連鎖與螺旋被覆較柔軟,給到 7 倍即可;金屬線/編織被覆則看芯數,單芯 12 倍、多芯 7 倍。
注意事項
- 半徑是量「彎曲處內側」(內弧)半徑,不是中心線或外側,現場放樣與配管轉彎時要以這個基準檢查。
- 倍數的基準是「電纜外徑」,所以實際允許的最小半徑要先量到正確外徑再換算,不同型號外徑不同、結果就不同。
- 平滑被覆要先確認外徑落在哪一段(19 mm、38 mm 是分界點),用錯級距會低估所需半徑。
- 條文總綱要求是「不得使電纜遭受損傷」,這些倍數是最低門檻;現場過彎、急彎、反覆彎折都可能傷到金屬被覆與內部絕緣,配線盒、接線箱進出口與轉角處特別容易踩線。
- 拉線與固定時就要預留足夠的彎曲空間,避免事後硬凹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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