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werCodex 電力法規逐條釋義平台

第 315 條

✓ 原文已驗證
官方原文
線盒、管匣、手孔或配件之封閉箱體支撐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封閉箱體裝設於建築物或其他表面者,應牢固於裝設位置。 二、封閉箱體應直接以建築物結構構件或地面作支撐,或以支架支撐於建築物結構構件或地面,並符合下列規定: (一)採用釘子及螺絲固定者,其穿過箱體背板或底板在箱體內之部分應保持六毫米以內。箱體內部不得有銳利稜角。 (二)金屬支架應具有防腐蝕性,且由厚度○‧五毫米以上不含塗層之金屬製成。 三、封閉箱體裝設於牆面或木板之完成面者,應以適用之固定夾、螺栓或配件加以牢固。 四、封閉箱體裝設於懸吊式天花板結構框架者,箱體容積不得超過一千六百五十立方厘米,並應以下列規定之一牢固於裝設位置: (一)以螺栓、螺絲釘、鉚釘、夾子或具同等效果之方法將箱體固定於天花板結構框架。 (二)以金屬材質吊索作為箱體之支撐,且每一個端點固定於天花板。 五、以管槽支撐封閉箱體: (一)箱體容積不得超過一千六百五十立方厘米。 (二)箱體應有螺紋銜接口或適用之插孔,且有二根以上導線管旋緊於箱體,每根導線管於距離箱體四百五十毫米範圍內有固定。 六、封閉箱體埋入混凝土或磚石作支撐者,應具有防腐蝕性,且牢固埋入混凝土或磚石。 七、懸吊式線盒或管匣: (一)以多芯可撓導線或可撓電纜支撐者,應以張力釋放接頭等裝置穿入線盒或管匣插孔旋緊,保護導線免於承受張力。 (二)燈座、照明燈具或其他用電器具之懸吊式線盒或管匣以導線管支撐: 1.導線管應為四百五十毫米以下之金屬導線管節,且應穿入線盒或管匣旋緊。 2.僅由單一導線管支撐者: (1)螺紋連接應採用螺絲釘固定或其他方法防止鬆脫。 (2)燈具或器具任一點距離地面高度應為二‧五米以上,且與門、窗、走廊、火災逃生通道或類似出入口水平距離九百毫米以上。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高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這條規範各種「封閉箱體」(線盒、管匣、手孔、配件)的固定與支撐方式。重點就一句:盒子不能只是掛著或塞著,必須牢固固定到結構上,且固定方式依裝設位置(建築結構、牆面、吊頂、管槽、混凝土、懸吊)各有不同做法與限制。

實務重點

1. 一般固定原則(第一、二款)

  • 裝在建築物表面者,要牢固定位。
  • 直接靠結構/地面,或用支架固定到結構/地面。
  • 用釘子或螺絲時,穿過背板/底板進到箱體「內部」的部分要控制在 6 毫米以內,且箱內不得有銳利稜角——這是防止施工後穿線時刮傷導線絕緣。
  • 金屬支架要防腐蝕,且為 厚度 0.5 毫米以上、不含塗層 的金屬製成(塗層不計入厚度)。

2. 牆面/木板完成面(第三款) 用適合的固定夾、螺栓或配件牢固,不能只靠面板硬塞。

3. 吊頂結構框架(第四款)

  • 箱體容積上限 1650 立方厘米
  • 固定方式擇一:螺栓/螺絲/鉚釘/夾子等固定於框架,或用金屬吊索且 每個端點都固定於天花板

4. 以管槽支撐(第五款)

  • 容積同樣上限 1650 立方厘米
  • 要有螺紋口或插孔,至少 2 根導線管旋緊於箱體,且每根導線管在 距箱體 450 毫米內 有固定點。換句話說,不能靠單根管撐盒子。

5. 埋入混凝土/磚石(第六款) 要防腐蝕並確實埋牢。

6. 懸吊式線盒/管匣(第七款)

  • 用可撓導線/電纜支撐時,要用張力釋放接頭等裝置旋緊入插孔,讓導線不承受拉力(避免接點被扯鬆)。
  • 用導線管支撐燈座/燈具/器具時:導線管須為 450 毫米以下 的金屬導線管節,並旋緊入盒。
  • 僅靠單一導線管支撐時:
    • 螺紋連接要用螺絲釘固定或其他防鬆脫措施。
    • 燈具/器具任一點 距地面 2.5 米以上,且與門、窗、走廊、逃生通道等出入口 水平距離 900 毫米以上——避免人員碰撞或在逃生動線上構成障礙。

注意事項

  • 容積限制(1650 cm³)只適用吊頂框架與管槽支撐這兩種情境,較重的大箱體不可用這兩種方式撐。
  • 釘/螺絲突出 6 毫米的限制與「箱內不得有銳角」是同一目的:保護穿過箱體的導線,現場驗收時可實際伸手或目視確認。
  • 管槽支撐務必滿足「2 根管 + 各自 450 mm 內固定」兩個條件,缺一不可。
  • 懸吊燈具的高度與出入口水平距離是人身安全與逃生淨空要求,設計階段就要與燈具配置、門窗位置一併檢討,事後很難補救。
  • 金屬支架的 0.5 mm 厚度指「不含塗層」,採購時別把鍍鋅/烤漆厚度算進去。

本站技術註解純屬學理探討與工程設計參考。實務施工、安檢通過標準與責任,一律依台灣電力公司及當地主管機關(技師公會、能源署等)之最終解釋與審查為準。條文現行性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