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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0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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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地下配線設備及配件等裝置之非帶電金屬部分、金屬接線箱盒及電纜金屬被覆層,應依本規則有關規定加以接地。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高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地下配線系統裡,凡是「正常不帶電、但故障時可能變成帶電」的金屬部分,全部都要接地。具體包含三類:

  1. 設備及配件的非帶電金屬部分(金屬外殼、支架等)
  2. 金屬接線箱、盒
  3. 電纜的金屬被覆層(鎧裝、金屬遮蔽層等)

接地方式要依本規則其他接地相關條文辦理,本條只是把「地下配線這些金屬件都要接地」這件事明文化。

實務重點

  • 地下管線多埋於潮濕、土壤環境,金屬被覆與外殼一旦因絕緣劣化或破損而帶電,人員觸碰(如開挖、檢修手孔/人孔)會有觸電風險,所以強制接地把故障電流導入大地、促使保護裝置動作跳脫。
  • 電纜金屬被覆層要確實做電氣連續性處理:接續點、終端、進入手孔/接線箱處都要把被覆層搭接並引接到接地系統,不能斷點懸空。
  • 金屬接線箱盒之間、箱盒與電纜被覆之間應建立等電位連接,避免不同金屬件間出現電位差。
  • 實際接地電阻值、接地導線線徑、接地極等規格,本條未列數值,須回到本規則「接地」專章的相關條文查對辦理。

注意事項

  • 本條原文未給任何數值,設計與施工的接地導線尺寸、接地電阻要求請依本規則對應接地條文,勿自行假設。
  • 施工驗收時應確認金屬被覆層的搭接是否連續、有無漏接的金屬件(特別是中間接續盒、終端頭)。
  • 地下環境腐蝕快,接地連接點要考量防蝕與機械保護,確保長期電氣連續性,不是接上去通電那一刻合格就好。

本站技術註解純屬學理探討與工程設計參考。實務施工、安檢通過標準與責任,一律依台灣電力公司及當地主管機關(技師公會、能源署等)之最終解釋與審查為準。條文現行性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