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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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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電解液若具有腐蝕性者,支撐蓄電池之結構應能抗電解液之劣化作用。 各單電池之金屬結構應提供非導電性支撐構件,或應採用連續絕緣材質構成。僅上油漆不得視為有絕緣。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高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這條在講蓄電池(電瓶組)的安裝結構要求。重點兩件事:一是電解液若會腐蝕,撐電池的架子本身要耐得住電解液的侵蝕、不能被「吃壞」;二是各單電池之間的金屬結構要有非導電支撐,或整體用連續絕緣材質做,避免電池間或對地形成意外導電路徑。最後特別點明:只在金屬上塗油漆,不算絕緣。

實務重點

  • 耐腐蝕結構:當使用具腐蝕性電解液(典型如鉛酸電池的硫酸電解液)時,承載電池的支撐結構(電池架、托盤等)材質要能抗電解液長期滴漏、揮發造成的劣化,避免結構鏽蝕、強度下降而垮塌。
  • 非導電支撐:單電池的金屬結構之間要靠非導電性支撐構件隔開,或整個支撐改用連續的絕緣材質。目的是防止金屬架把多顆電池串接導通,造成短路、漏電或對地接觸電位。
  • 連續絕緣材質:若選擇用絕緣材質整體構成,要求是「連續」的——不能斷斷續續、留有金屬導通路徑。

注意事項

  • 油漆不算絕緣:條文明文「僅上油漆不得視為有絕緣」。設計與驗收時不可把噴漆當成達到絕緣要求,油漆膜薄、易刮傷脫落、被電解液侵蝕後失效,無法當作可靠的絕緣手段。
  • 選用支撐結構時,要同時滿足「耐腐蝕」與「絕緣/非導電支撐」兩個面向,兩者目的不同(一個防結構壞、一個防電氣導通),不可只顧其一。
  • 條文未給定材質規格與具體數值,實際選材與絕緣方式需依現場電解液種類與電池配置另行依相關規範確認。

本站技術註解純屬學理探討與工程設計參考。實務施工、安檢通過標準與責任,一律依台灣電力公司及當地主管機關(技師公會、能源署等)之最終解釋與審查為準。條文現行性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