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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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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低壓電阻器及電抗器應裝設於不致遭受外力損傷之處。 低壓電阻器及電抗器與可燃性物質之間隔若小於三百毫米者,應於兩者之間裝設隔熱裝置。 電阻元件與控制器間連接之導線應採用導線絕緣物容許溫度為攝氏溫度九十度以上者。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高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這條規範低壓電阻器與電抗器的安裝環境與配線。重點是三件事:裝在不會被撞壞的位置、和可燃物保持距離否則加隔熱、以及到控制器的連接線要用耐高溫絕緣導線。

實務重點

  • 防外力損傷:電阻器與電抗器要裝在不易遭受機械碰撞、人員誤觸或外物撞擊的地方。這類元件運轉時會發熱,外殼或散熱片若被破壞,可能造成短路或散熱失效。
  • 與可燃物間隔 300mm:若電阻器/電抗器與可燃性物質之間距小於三百毫米,兩者間必須加裝隔熱裝置。原文的 300mm 是分界值——大於等於 300mm 可不另設隔熱,小於則一定要做隔熱阻隔。
  • 連接導線耐溫 90°C 以上:電阻元件到控制器之間的連接導線,其絕緣物容許溫度必須達攝氏 90 度以上。因為電阻元件本身發熱量大,連接點溫度高,一般絕緣等級的導線會老化、龜裂甚至引燃。

注意事項

  • 設計選位時要把電阻器/電抗器的散熱方向與可燃物(木構、塑料、油類、堆放物料等)一併考量,量測淨間距是否達 300mm。
  • 隔熱裝置不是只擋住正面,要考量輻射熱與對流熱的實際路徑。
  • 採購連接導線時確認絕緣材料的容許溫度規格(≥90°C),不要只看載流量。後續維修換線也要沿用同等耐溫等級,避免被一般導線替換掉。
  • 安裝高度、護圍或機櫃配置要避開人員動線與機械作業區,落實「不致遭受外力損傷」。

本站技術註解純屬學理探討與工程設計參考。實務施工、安檢通過標準與責任,一律依台灣電力公司及當地主管機關(技師公會、能源署等)之最終解釋與審查為準。條文現行性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