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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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繞線型轉子電動機二次側導線(W4)之安培容量依下列規定決定:
一、連續責務之繞線型轉子電動機二次側至操作器之導線安培容量,不得小於電動機二次側滿載電流一‧二五倍。
二、非連續責務之繞線型轉子電動機二次側至操作器之導線安培容量,不得小於表二一四規定之額定電流百分比。
三、二次側電阻器與操作器分離者,操作器與電阻器間之導線安培容量不得小於表二一五規定之滿載電流百分比。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中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繞線型轉子電動機二次側導線安培容量:連續責務者二次側至操作器導線 ≥二次側滿載電流 1.25 倍;非連續責務者 ≥表二一四規定的額定電流百分比;二次側電阻器與操作器分離者,操作器與電阻器間導線 ≥表二一五規定的滿載電流百分比。
實務重點
- 連續:二次側導線 ≥滿載 ×1.25。
- 非連續:依表二一四;電阻器段依表二一五。
注意事項
- 1.25 倍、表二一四/表二一五為原文要求;二次側電流隨轉差變化,分段以表值涵蓋責務週期。
本站技術註解純屬學理探討與工程設計參考。實務施工、安檢通過標準與責任,一律依台灣電力公司及當地主管機關(技師公會、能源署等)之最終解釋與審查為準。條文現行性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附件表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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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阻器責務類別 導線安培容量為滿載 二次側電流之百分比 (%) 輕起動責務 35 重起動責務 45 超重起動責務 55 輕間歇責務 65 中間歇責務 75 重間歇責務 85 連續責務 110 結構化內容由官方 PDF 自動解析,合併儲存格以空格呈現;以官方 PDF 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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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轉類別 電動機銘牌標示之額定電流百分比 (%) 5分鐘 額定 15分鐘 額定 30分鐘 及 60分鐘 額定 連續 額定 短時間責務運轉值 (電動閥、軋延機等) 110 120 150 — 間歇性責務幫浦 (客貨升降機、電動工具幫浦、 轉盤等) 85 85 90 140 週期性責務轉動 (礦坑用機械等) 85 90 95 140 變動責務 110 120 150 200 結構化內容由官方 PDF 自動解析,合併儲存格以空格呈現;以官方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