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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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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部分繞組電動機之每一繞組,應有分路過電流保護裝置;其安培額定不得大於表二二○規定值二分之一。 過電流保護裝置允許電動機起動者,該裝置得用於兩繞組。採用延時性(雙元件)熔線者,其安培額定得為電動機滿載電流一‧五倍以下。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高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部分繞組電動機(part-winding motor)內部有兩組可分別投入的繞組,常見於降低起動電流的場合。本條規定:每一組繞組都要各自有分路過電流保護,而且每組這個保護裝置的安培額定不得超過「表二二○」對該電動機規定值的 二分之一——因為每組繞組只承擔約一半的負載電流,保護當然要按各自那一半來設定。

實務重點

  • 每繞組獨立保護:兩組繞組視同各自的分路,各配一套過電流保護裝置(熔線或斷路器),不能只在總線上裝一套就算數。
  • 額定上限為表二二○值的 1/2:表二二○是依電動機種類給的過電流保護額定基準,本條要求每繞組的保護裝置額定壓到該基準值的一半以下,對應單一繞組只跑一半電流的事實。
  • 可用一套保護涵蓋兩繞組的例外:若某過電流保護裝置本身允許電動機起動(即在起動湧流下不會誤動作),則該裝置可同時用於兩個繞組。
  • 延時型(雙元件)熔線特例:採用延時性雙元件熔線時,其安培額定可放寬到電動機滿載電流的 1.5 倍以下。雙元件熔線耐得住起動瞬間電流,故容許這個倍率設定。

注意事項

  • 設定每繞組保護前,務必先查表二二○取得該電動機對應的規定值再取二分之一,不要直接拿整機滿載電流套用。
  • 「裝置允許電動機起動」是用一套保護涵蓋兩繞組的前提條件,選型時要確認該裝置的起動特性,否則仍應每繞組分開保護。
  • 1.5 倍滿載電流的放寬只適用於延時性(雙元件)熔線,一般熔線或非延時型不可援用此倍率。
  • 本條為電動機分路過電流保護,攸關繞組過載與起動可靠性,選型與整定需與導線載流量、起動方式一併核對。

本站技術註解純屬學理探討與工程設計參考。實務施工、安檢通過標準與責任,一律依台灣電力公司及當地主管機關(技師公會、能源署等)之最終解釋與審查為準。條文現行性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附件表圖
  • 表二二○ 電動機分路過電流保護裝置之最大安培額定 檢視 PDF ↗
    展開結構化表格
    過電流 保護裝置 電動機種類滿載電流之百分比 (%)
    非延時性 熔線延時性 (雙元件) 熔線瞬時跳脫 斷路器反時限 斷路器
    單相電動機300175800250
    交流多相電動機 (含鼠籠型、同步型註,不含 繞線型轉子)300175800250
    繞線型轉子150150800150
    直流(定電壓)150150250150
    註:使用於驅動壓縮機或幫浦往復之低轉矩低轉速(通常為450 rpm以下)之同步電 動機起動時無負載,不需大於滿載電流2倍之熔線額定或斷路器標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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