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8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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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固定式用電器具之隔離設備裝設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額定容量三百伏安或八分之一馬力以下之固定式用電器具,其分路過電流保護裝置得作為隔離設備。
二、額定容量超過三百伏安之固定式用電器具,其分路開關或斷路器位於用電器具處可視及範圍內,或配裝附有啟斷位置可上鎖之固定式裝置者,該分路開關或斷路器得作為隔離設備。
三、以額定容量超過八分之一馬力電動機驅動之固定式用電器具,其隔離設備應符合第二百十條及第二百十一條規定,並位於用電器具處可視及範圍內或配裝附有啟斷位置可上鎖之固定式裝置。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高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這條在講「固定式用電器具」要怎麼設置隔離設備(也就是維修保養時能把電源確實切斷的開關),依容量大小分三種情況處理。核心精神:器具容量越大、有電動機的,隔離手段就要越明確、越好控制,避免維修人員在不知情下被送電。
實務重點
依條文分三級:
300VA 或 1/8 馬力以下的小型器具:不必另設專用隔離開關,直接用分路的過電流保護裝置(分路上的斷路器/保險絲)當隔離設備即可。
超過 300VA 的器具:可用分路開關或斷路器當隔離設備,但要滿足下列其一:
- 該開關/斷路器位在器具處的「可視及範圍內」(操作者站在器具旁看得到它),或
- 配裝「附有啟斷位置可上鎖」的固定式裝置(即可在 OFF 位置上鎖的 LOTO 機制)。
由超過 1/8 馬力電動機驅動的器具:隔離設備要求最嚴,必須符合第 210、211 條(電動機隔離與控制相關規定),且同樣要位於可視及範圍內或具備可上鎖的啟斷裝置。
注意事項
- 「可視及範圍內」與「可上鎖」是兩個替代條件,擇一即可;但若隔離開關離器具遠、看不到,就務必選可上鎖型,配合停電掛牌(LOTO)作業確保安全。
- 第三款的電動機型器具,設計時別漏掉串接適用第 210、211 條的規定,不能只靠本條的一般要求。
- 條文中的 300VA、1/8 馬力是分級門檻,設計選型前先確認器具銘牌容量落在哪一級,再決定隔離設備的做法。
- 本條目的在「維修安全」——重點是現場人員能確實、可靠地確認電源已斷,設計與施工時應從維修可操作性角度檢視開關位置與上鎖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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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法規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