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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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屋外照明之導線裝設於建築物、電桿或鐵塔上,應依第六十九條規定加以防護,以免遭受外力損傷。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中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屋外照明的供電導線,不管是貼著建築物外牆走、爬在電桿上、還是拉到鐵塔上,這些暴露在戶外的線路都得做防護,避免被外力(碰撞、摩擦、人為觸碰、外物拉扯等)弄傷。本條本身不另立新做法,而是直接指向第69條的防護規定來辦理。
實務重點
- 適用場景明確:限於「屋外照明」的導線,且裝設位置是在建築物、電桿或鐵塔上這三類載體。
- 採引用方式:防護方法不在本條規範,而是「依第六十九條規定」。設計與施工時必須把第69條一起調出來看,照那條的要求施作,本條只是把屋外照明導線納入該防護要求的適用範圍。
- 目的單一:核心就是「以免遭受外力損傷」,所以判斷防護是否足夠,要回到導線在該處可能遭受的外力情境來檢視。
注意事項
- 本條沒有給任何具體尺寸、線徑、防護套管規格或高度數值,這些細節須回到第69條(以及第69條可能再引用的相關條文)確認,不要憑印象自行補數字。
- 三種載體(建築物、電桿、鐵塔)所面臨的外力型態不同(牆面碰撞 vs. 桿上攀爬 vs. 高處拉扯),施工時仍應依現場實際暴露風險選擇符合第69條的防護方式。
- 驗收時建議同時比對第69條條文逐項核對,避免只看本條而漏掉實際的防護技術要求。
本站技術註解純屬學理探討與工程設計參考。實務施工、安檢通過標準與責任,一律依台灣電力公司及當地主管機關(技師公會、能源署等)之最終解釋與審查為準。條文現行性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跨法規交叉引用
- 引用 第 69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