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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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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開路電壓超過一千伏特放電管燈系統之變壓器位置裝設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變壓器應裝設於可檢視且不易碰觸之處。 二、變壓器與燈管之距離應儘量縮短。 三、變壓器裝設位置應使鄰近之可燃物所承受溫度不超過攝氏九十度。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高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這條專門講「開路電壓超過 1000V 的放電管燈系統」(也就是高壓霓虹燈、冷陰極管這類靠高壓變壓器點亮的燈具)裡,那顆升壓變壓器要裝在哪、怎麼裝。重點就三件事:裝在能檢視又碰不到的地方、離燈管越近越好、別把旁邊的可燃物烤過 90°C

實務重點

  1. 可檢視且不易碰觸:變壓器輸出側帶高壓(>1000V),人一碰就危險。所以裝設位置要能讓維修人員看得到、檢查得到狀態,但平常人員不會誤觸。常見作法是裝在燈箱內部、招牌結構內,或加遮蔽外殼。

  2. 變壓器與燈管距離儘量縮短:高壓二次線拉得越長,洩漏、絕緣劣化、干擾與電壓降的風險越大。把變壓器盡量靠近燈管,可以縮短高壓配線長度,降低高壓段的事故面與施工複雜度。

  3. 鄰近可燃物溫度不超過 90°C:這是原文明定的數值。變壓器運轉會發熱,裝設點周邊若有木材、塑膠、招牌帆布等可燃材料,必須確保它們承受的溫度不會超過 90°C,避免長期受熱碳化或起火。設計時要評估變壓器表面溫升與散熱條件,必要時留間隔或加隔熱/不燃材料。

注意事項

  • 三款要一起滿足,不是擇一:位置可檢視、距離短、又不能烤壞旁邊的可燃物。
  • 「不易碰觸」與「可檢視」是一對矛盾要平衡——要看得到但摸不到,靠遮蔽、外殼或安裝高度來達成。
  • 90°C 是針對「鄰近可燃物所承受的溫度」,不是變壓器本體溫度,判定時看的是可燃物受熱面。
  • 招牌、燈箱這類戶外或夾層空間散熱差,裝設前要把環境溫度與散熱一併考慮進去。

本站技術註解純屬學理探討與工程設計參考。實務施工、安檢通過標準與責任,一律依台灣電力公司及當地主管機關(技師公會、能源署等)之最終解釋與審查為準。條文現行性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