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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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配電盤或配電箱之接地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配電盤框架及支撐固定開關設備之構架應加以接地。
二、配置於配電盤上之計器、儀表、電驛及變比器依下列規定接地:
(一)變比器一次側接自對地電壓超過三百伏特以上線路時,其二次側回路應加以接地。
(二)變比器之二次側依前目規定接地時,其電路與計器、儀表、電驛及變比器外殼之設備接地導線線徑應為三‧五平方毫米以上。
(三)非合格人員可接近之變比器外殼或框架應加以接地。
(四)運轉電壓小於一千伏特之計器、儀表及電驛:
1.未裝設於配電盤上,對地電壓三百伏特以上之繞組或工作組件,且非合格人員可觸及者,其外殼及其他暴露之金屬部分應連接至設備接地導線。
2.裝設於配電盤面板上,不論接於變比器或直接接於供電回路,其非帶電金屬外殼應加以接地。
(五)計器、儀表及電驛之電流引接端子對地電壓超過一千伏特,以增加高度隔離或以適用之柵網、被接地之金屬或絕緣蓋板保護者,其外殼得免接地。
(六)計器、儀表、電驛及變比器之外殼直接裝設於被接地封閉箱體之金屬表面或被接地金屬開關盤面板者,視為已被接地。
三、配電盤或配電箱之框架或箱體以金屬製成者,應連結牢固,並加以接地。配電盤或配電箱配裝非金屬管路或電纜時,供作設備接地導線連接之接地端子板或匯流排,應牢固裝設於箱體內。接地端子板或匯流排應與金屬箱體及框架連接,或與該配電盤或配電箱電源之設備接地導線連接。
四、每一條被接地導線應分別接至配電盤或配電箱內被接地導線端子板或匯流排之個別端子,不得多條被接地導線併接一個端子。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高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這條規範配電盤/配電箱本身、以及盤上各種計器設備(計器、儀表、電驛、變比器CT/PT)該怎麼接地。核心精神是:所有人摸得到的金屬外殼、框架、構架,都要可靠接地,避免絕緣破壞時外殼帶電傷人;同時變比器在高壓側使用時,二次側回路也要接地以保護人員與設備。
實務重點
1. 框架與構架(第一款)
- 配電盤框架、固定開關設備的支撐構架都要接地。
2. 變比器(CT/PT)二次側接地(第二款一、二目)
- 變比器一次側接在對地電壓超過300V的線路時,二次側回路必須接地。理由:一次與二次間絕緣若崩潰,高壓會竄入低壓二次側,接地可把故障電位拉到地電位、保護操作人員與低壓儀表。
- 此時二次回路與外殼間的設備接地導線線徑須 3.5 平方毫米以上。這是條文明定的最小線徑,施工選線不得低於此。
3. 計器/儀表/電驛外殼接地(第二款四目)
- 運轉電壓小於1000V者:
- 沒裝在盤上、繞組或工作組件對地電壓300V以上、且非合格人員可觸及 → 外殼及暴露金屬須接設備接地導線。
- 裝在盤面板上者(不論接CT/PT或直接接供電回路)→ 非帶電金屬外殼一律要接地。
4. 可免接地的例外(第二款五、六目)
- 電流端子對地電壓超過1000V,但已用「增加隔離高度/柵網/被接地金屬/絕緣蓋板」保護者,外殼可免接地。
- 外殼直接裝在已接地的封閉箱體金屬面或已接地盤面板上者,視同已接地(靠金屬面接觸導通)。
5. 金屬箱體與接地端子板(第三款)
- 金屬製框架/箱體要牢固連結並接地。
- 若盤內配的是非金屬管路或電纜(金屬本身不連續,無法靠管路導通),則必須在箱內牢固裝設接地端子板/匯流排,並與金屬箱體框架連接、或與電源側的設備接地導線連接,確保設備接地路徑連續。
6. 一端子一導線(第四款)
- 每條被接地導線各接到端子板/匯流排的獨立端子,禁止多條併接同一端子。
注意事項
- 第四款的「一端子一導線」是常被忽略的施工細節:併接會造成某一回路檢修拆線時影響其他回路的接地連續性,務必逐條獨立鎖固。
- 「300V」與「1000V」是條文判斷是否需接地或可免接地的分界值,設計時先確認設備的對地電壓落在哪一級,再決定接地方式與是否適用免接地例外。
- 免接地例外(五、六目)有前提條件(隔離保護到位或確實裝在已接地金屬面上),不可隨意省略接地;採用前要確認接觸面導通可靠。
- 非金屬管路/電纜系統因金屬路徑不連續,接地端子板的設置與連接是維持設備接地完整性的關鍵,不能省。
- 變比器二次側接地的3.5平方毫米為最小值,實際仍應依故障電流與盤體規格檢討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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