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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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配電盤或配電箱之額定容量不得小於第二章第二節規定計算所得之最小幹線容量,且應標明額定電壓、額定電流、相數、單線圖、製造及承裝廠商名稱。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中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這條講的是配電盤/配電箱的「容量」與「標示」兩件事:
- 容量門檻:盤箱的額定容量不能小於你依第二章第二節算出來的最小幹線容量。也就是說,幹線要帶多少負載,盤箱就至少要扛得住那個值,不能用比幹線還小的盤箱。
- 標示要求:盤箱上必須標明額定電壓、額定電流、相數、單線圖,以及製造廠商與承裝廠商名稱。
實務重點
- 容量計算對齊幹線:選用或訂製盤箱前,先把第二章第二節的負載計算做完,得出最小幹線容量,盤箱額定容量以此為下限。設計時切忌先買盤再回頭湊負載,順序要對。
- 單線圖上盤:盤箱本體要附單線圖,讓現場、檢驗、日後維護的人一看就懂這面盤的進線、分路、保護配置。施工完成後若有變更,單線圖應同步更新對應實際接線。
- 銘牌資訊齊全:額定電壓、額定電流、相數三項是判斷盤箱適用系統(單相/三相、電壓等級、可承載電流)的關鍵;製造與承裝廠商名稱則是責任歸屬與後續追溯的依據。
注意事項
- 「額定容量不得小於最小幹線容量」是下限規定,實務上常因日後擴充或散熱裕度而選更大者,但本條只規定不得更小。
- 本條未在條文中給出具體電壓、電流數值,實際數值一律以第二章第二節計算結果及所選盤箱銘牌為準。
- 標示項目缺一不可,尤其單線圖與承裝廠商名稱常被忽略,驗收前要逐項核對銘牌與圖面是否齊備、是否與實裝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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