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7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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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於經常電源中斷時,供應人員生命安全必要之照明、電力或依其他法規規定連接緊急電源之配線及保護,應依本節規定辦理。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中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於經常電源中斷時,供應人員生命安全必要的照明、電力、或依其他法規連接緊急電源的配線與保護,依本節辦理。
實務重點
- 本節規範「生命安全必要」的緊急電源配線保護。
注意事項
- 緊急電源攸關停電時的逃生與救命設施,本節要求較一般電路嚴格(見第 971-982 條)。
本站技術註解純屬學理探討與工程設計參考。實務施工、安檢通過標準與責任,一律依台灣電力公司及當地主管機關(技師公會、能源署等)之最終解釋與審查為準。條文現行性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