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8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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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PV系統於下列規定之一位置應有標明依第八百六十六條計算所得之直流電路最大電壓之耐久且明顯標識:
一、直流隔離設備。
二、電子式電力轉換設備。
三、直流配線相關設備。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中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PV 系統要在直流隔離設備、電子式電力轉換設備、或直流配線相關設備之一的位置,標明依第 866 條計算所得的「直流電路最大電壓」,且為耐久且明顯的標識。
實務重點
- 最大直流電壓(第 866 條計算值)要標在隔離設備/轉換設備/直流配線設備處。
注意事項
- 標示值為第 866 條低溫修正後的最大電壓;維護人員據此判斷絕緣/防護等級,不可標額定運轉電壓。
本站技術註解純屬學理探討與工程設計參考。實務施工、安檢通過標準與責任,一律依台灣電力公司及當地主管機關(技師公會、能源署等)之最終解釋與審查為準。條文現行性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跨法規交叉引用
- 引用 第 866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