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57 條
✓ 原文已驗證
官方原文
獨立電源供電系統之配線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得採用額定電壓較高之標準單相配電箱及配電設備。於配電箱面板或箱門內側應標明本系統。
二、所有幹線及分路之非接地導線,應有適用於本系統電壓之兩極同時跳脫斷路器或熔線隔離設備,其能同時切離所有非接地導線。
三、接線盒外蓋應標明所屬配電箱及系統電壓。
四、幹線及分路之導線在所有接續及端子處應以顏色、標識、標籤等方法作識別,並標明於每一分路配電箱及建築物隔離設備處。
五、電壓降:
(一)分路直接供電給固定式設備者,其電壓降不得超過標稱電壓百分之一‧五。幹線及分路之導線電壓降總和不得超過標稱電壓百分之二‧五。
(二)分路經由插座供電給可撓軟線連接設備者,其電壓降不得超過標稱電壓百分之一。計算其電壓降時,連接至插座出線口之負載視為分路額定百分之五十。幹線及分路之導線電壓降總和不得超過標稱電壓百分之二。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高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這條規範「獨立電源供電系統」的配線做法。所謂獨立電源系統,通常指自備發電、不接公用電網的供電方式。因為它跟一般市電系統並存,現場人員容易搞混兩套系統,所以這條的核心精神就是:標示要清楚、隔離要徹底、電壓降要管得更嚴。
實務重點
- 配電箱可用較高額定電壓的標準單相設備,但必須在面板或箱門內側標明這是本(獨立)系統,避免和市電混淆。
- 非接地導線要兩極同時跳脫:所有幹線與分路的非接地導線,要用兩極同時跳脫的斷路器或熔線隔離設備,確保跳脫/隔離時所有非接地導線一起斷開,不會留下單線帶電的危險狀態。
- 接線盒外蓋要標明所屬配電箱與系統電壓,方便維修人員一眼辨識。
- 導線識別:幹線與分路導線在所有接續點、端子處要用顏色、標識或標籤識別,並在每一分路配電箱與建築物隔離設備處標明,便於追溯線路歸屬。
- 電壓降要求(原文數值):
- 分路直接供電給固定式設備:分路電壓降不得超過標稱電壓 1.5%;幹線加分路總和不得超過 2.5%。
- 分路經插座供電給可撓軟線連接設備:分路電壓降不得超過 1%;計算時插座出線口負載以分路額定的 50% 計;幹線加分路總和不得超過 2%。
注意事項
- 這套電壓降限制比一般配線要求嚴格,設計選線徑時要把幹線與分路一起加總驗算,不能只看單段。
- 插座供電情境的負載要按分路額定的一半去算電壓降,這是條文明定的計算基準,別用實際滿載硬算。
- 兩極同時跳脫是安全關鍵,採用熔線隔離時要確認能達到「同時切離所有非接地導線」的效果。
- 標示與識別不是文件形式,是讓現場維修人員不會誤判系統電壓而觸電,務必落實到每個接線盒與隔離設備處。
本站技術註解純屬學理探討與工程設計參考。實務施工、安檢通過標準與責任,一律依台灣電力公司及當地主管機關(技師公會、能源署等)之最終解釋與審查為準。條文現行性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