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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4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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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電阻電銲機電源導線安培容量決定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個別電阻電銲機: (一)供電給自動點銲機者,其電源導線安培容量不得小於電銲機一次側額定電流百分之七十;供電給人工點銲機者,其電源導線安培容量不得小於電銲機一次側額定電流百分之五十。 (二)供電給特定運轉之電銲機,若實際一次側電流及責務週期已固定者,其電源導線安培容量不得小於實際一次側電流乘以表七四五對應責務週期乘率之乘積。 二、電阻電銲機組:供電給二具以上電銲機者,其電源導線安培容量不得小於前款規定之最大電銲機電流,加上其他電銲機電流百分之六十之總和。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高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電阻電銲機(點銲機之類)有個特性:它不是連續滿載運轉,而是「銲一下、停一下」的間歇性負載。所以電源導線的安培容量不用照一次側額定電流100%去配,可以打折,依運轉型態與責務週期(duty cycle)決定。本條就是在規範這個打折規則。

實務重點

一、個別電阻電銲機

  1. 依操作型態取折扣:

    • 自動點銲機:電源導線安培容量 ≥ 一次側額定電流 × 70%
    • 人工點銲機:電源導線安培容量 ≥ 一次側額定電流 × 50%
    • 人工操作折扣更大,是因為人工上下料、對位,實際通電銲接的時間佔比更低,導線發熱機會更少。
  2. 若是「特定運轉」且實際一次側電流與責務週期都已固定的機台:

    • 安培容量 ≥ 實際一次側電流 × 表七四五對應責務週期的乘率
    • 這條走的是查表路線,乘率要對照原文的「表七四五」,本文未提供該表數值,現場請務必翻查規則附表,不可自行假設乘率。

二、電阻電銲機組(兩具以上共用一條電源)

  • 安培容量 ≥ 「最大那一具電銲機電流」+「其餘各電銲機電流總和 × 60%」
  • 概念是:多台機台同時銲接到峰值的機率不高,所以除了最大一台按全額計入,其餘只算60%作為需量考量。

注意事項

  • 三種情境(自動/人工/特定固定運轉)的折扣依據不同,設計前要先確認機台屬於哪一類,別一律套同一個百分比。
  • 「特定運轉」必須是電流與責務週期都已固定才能用查表乘率,若運轉條件不固定,回到自動/人工的70%或50%規定。
  • 機組計算時,先決定每台的個別折算電流(依第一款),再套用「最大全額+其餘60%」的組合公式;不要把折扣重複疊用造成混淆。
  • 此處決定的是「安培容量(載流量)」基準,導線實際選用仍須一併檢核絕緣溫度、佈線方式、環境溫度等載流量修正,本條只處理電銲機間歇負載的需量折算部分。
  • 過電流保護的整定另有規定,本條不涵蓋,勿混為一談。

本站技術註解純屬學理探討與工程設計參考。實務施工、安檢通過標準與責任,一律依台灣電力公司及當地主管機關(技師公會、能源署等)之最終解釋與審查為準。條文現行性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附件表圖
  • 表七四五 電阻電銲接機責務週期之乘率 檢視 PDF ↗
    展開結構化表格
    責務週期 (%)乘率
    500.71
    400.63
    300.55
    250.50
    200.45
    150.39
    100.32
    7.50.27
    5 以下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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