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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4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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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連接至X光管及影像增強器之被接地遮蔽電纜,得與X光設備控制及電源導線敷設於同一電纜架或使用同一電纜,不需隔離。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中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這條講的是 X 光設備的配線整合:連到 X 光管和影像增強器的「被接地遮蔽電纜」,可以跟 X 光設備的控制線、電源線走同一條電纜架,或共用同一條電纜,不必特別隔開。

實務重點

  • 一般配線觀念裡,控制/訊號線常會跟電源線分開敷設以避免干擾,但本條對 X 光設備給了明確豁免。
  • 豁免的前提是電纜必須是「被接地遮蔽」的型式——遮蔽層有確實接地,靠遮蔽接地來處理雜訊與耦合問題,所以才允許同架、同纜共線。
  • 適用對象限定:X 光管、影像增強器這兩類連接電纜,搭配 X 光設備的控制與電源導線。

注意事項

  • 「不需隔離」是建立在電纜本身具備接地遮蔽的條件上;若使用的電纜不是被接地遮蔽型式,就不在本條豁免範圍,仍應依一般敷設要求處理。
  • 設計與施工時要確認遮蔽層的接地確實到位,這是本條成立的技術基礎。
  • 本條只放寬「敷設位置/共纜」的限制,並未改變其他關於導線載流量、保護、接地等一般規定。

本站技術註解純屬學理探討與工程設計參考。實務施工、安檢通過標準與責任,一律依台灣電力公司及當地主管機關(技師公會、能源署等)之最終解釋與審查為準。條文現行性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