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3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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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懸吊型導線槽蓋板為可打開且可觸及者,導線之接續組件及分接頭得裝設於懸吊型導線槽內。
懸吊型導線槽內所有導線含接續組件及分接頭所占截面積總和,不得超過該處導線槽截面積百分之七十五。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中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懸吊型導線槽蓋板為可打開且可觸及者,導線的接續組件及分接頭得裝於槽內。槽內所有導線含接續組件及分接頭所占截面積總和,不得超過該處導線槽截面積的百分之七十五。
實務重點
- 可開蓋可觸及才可在槽內接續/分接。
- 含接續/分接頭填充 ≤75%。
注意事項
- 75% 為原文數值;接續處放寬至 75% 反映接線組件體積,施工時仍須留散熱與操作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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