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9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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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扁平導體電纜中間接續及分接時,每一轉接組件應有與電纜結合之設施,並使電纜連接至被接地導體,及使組件至金屬電纜遮蔽物及設備接地導體間有電氣連續性。
扁平導體電纜系統得予改裝,並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新電纜連接處接頭採用新的扁平電纜連接接頭。
二、已裝設而未使用之電纜及相關連接接頭,得保留於方便連接之位置並帶有電壓,且電纜終端加以絕緣包覆。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高工程關鍵度
白話摘要
這條在講扁平導體電纜(FCC,那種貼地板下、薄片狀的電纜系統)做中間接續或分接時的接地與電氣連續性要求,以及系統改裝時可以怎麼做。
重點是:每一個轉接組件不只是把電纜接起來導電而已,還必須做到三件事——機械上要跟電纜「結合固定」、要把電纜接到被接地導體、並且讓組件、金屬電纜遮蔽物、設備接地導體三者之間保持電氣連續性。
實務重點
- 轉接組件三項要求:
- 與電纜「結合之設施」——組件要有把電纜夾持/固定的機構,不是靠拉力或外力硬撐。
- 連接至被接地導體——確保系統有正確的接地路徑。
- 組件 ↔ 金屬電纜遮蔽物 ↔ 設備接地導體之間電氣連續——遮蔽層與接地系統不能斷點,故障電流才能順利導走。
- 改裝(既有系統擴充/變動)的兩個合法做法:
- 新接的連接處要用「新的」扁平電纜連接接頭,不要重用舊接頭去硬接新電纜。
- 已裝好但目前不用的電纜及其接頭,可以保留在方便日後連接的位置,即使帶電也可以保留,但條件是電纜終端必須做絕緣包覆,避免帶電裸端造成感電或短路。
注意事項
- 扁平電纜的遮蔽物與接地連續性是這類系統人身安全的核心,接續點是最容易出現斷點的地方,施工驗收時要特別確認遮蔽層在每個轉接組件都確實搭接、無斷路。
- 「結合之設施」強調機械固定,現場勿用臨時方式(膠帶、簡易壓接)替代專用接頭組件。
- 改裝時保留帶電的閒置電纜雖屬規則允許,但終端絕緣包覆務必落實並標示,避免後續人員誤觸;建議在圖面與現場標記清楚哪些是備用帶電終端。
- 本條未列具體數值,相關線徑、載流量等仍須回到系統整體設計與其他相關條文一併檢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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