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0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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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
出線盒、拉線盒、接線盒、導管穿線匣、手孔及管槽連接配件、連接管槽或電纜至上列線盒及管匣配件等之裝設,應依本節規定辦理。
工程技術解讀 已完成工程邏輯驗證 一般
白話摘要
這條是本節(線盒、管匣與管槽連接配件裝設規定)的「適用範圍宣示條文」。簡單說:只要你裝的是出線盒、拉線盒、接線盒、導管穿線匣、手孔,以及把管槽或電纜接到這些盒/匣上的各種連接配件,全部都要照本節後面那些條文的規定來做。
實務重點
- 條文列舉的對象涵蓋三類:
- 各種盒匣本體——出線盒、拉線盒、接線盒、導管穿線匣、手孔。
- 管槽與這些盒匣之間的連接配件。
- 把管槽或電纜「拉進/接到」上述盒匣的作業與配件。
- 換句話說,現場常見的接線盒安裝、管路進盒的接頭(connector)、管槽相互連接的配件,都被納進同一套規則管理,不是各做各的。
- 設計與施工時,這些項目的具體做法(如何固定、如何連接、容許條件等)要回去查本節接下來的各條,本條本身不給數值,只負責「框定範圍」。
注意事項
- 本條不含任何尺寸、數量或材質的硬性數值,純屬範圍界定,不要在這條上找施工參數。
- 實務上判斷某個配件/作業要不要遵守本節規定時,先比對它是否落在本條列舉的對象內;落入即適用,後續細節依本節其餘條文辦理。
- 容易被忽略的是「連接管槽或電纜至線盒之配件」也在規範內——進盒接頭、束線配件這類小零件同樣受管,採購與施作別漏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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